她如今已經是一方知州,也娶了夫郎,去年剛生的女兒,美死她了。過年回京時她還跟幾人炫耀,“都來認識認識,你們幹閨女。”
瞬間羨慕死幾人。
蘇虞輕呵,“有孩子了不起。”
白妔睨她,“那你把孩子放下再說這話。”
蘇虞不願意,抱著孩子逗她咯咯笑,“叫奶奶,叫奶~奶~”
白妔險些脫鞋砸她,“你佔誰便宜呢!”
除了她,譚母跟譚主君以及沈氏知道司牧有孕後,也寄來不少東西。除了吃的,還有譚主君跟沈氏親手為孩子縫制的小衣小鞋。
雖然這些尋常物件隨處能買,且司牧身為長皇子更是不缺,但到底是身為長輩的心意。
沈氏繡工了得,給孩子從一歲到五歲的肚兜都做了出來,上面繡著各種花。
有一件梅花的,司牧特別喜歡,他往自己身上比劃,竟發現能穿!
司牧眼睛瞬間亮了起來,站在銅鏡前提著肚兜往身上貼,“我能穿噯!”
胭脂,“……”
胭脂實在不如硃砂懂的多,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,索性裝作沒看見,什麼都不說。
長皇子想怎麼穿他不知道,想穿來幹什麼他也不知道,他就是殿內的一根柱子,別問他。
當天夜裡,司牧就把原本屬於五歲孩子的肚兜穿在了他自己身上。
雖說小了點,不能遮住肚皮,但好在上面的梅花正好遮住紅豆,而且他這衣服隻在沐浴後穿給譚柚一人看,又不穿出去,自然是越短越好。
Advertisement
不過這事就不好往外說了,反正這件肚兜後來胭脂沒再見到過,幸好沒再見到過。
其實原本沈氏跟譚主君還商量要不要回來伺候司牧,但一想想有譚柚在又打消了這個主意。
比起司牧,譚母這個老小孩更需要人照顧。
這些都是遠處寄來的,近處的蘇虞蘇婉吳嘉悅熊思婕,是隔三差五往譚府送東西,張羅著各樣好吃的新鮮的,要司牧嘗嘗。
那日在譚府偶然聽見司牧說想吃魚,要新鮮的,蘇虞蘇婉跟吳嘉悅當天晚上就去夜釣了。
……結果差點在夜裡掉進水中,俗稱夜掉。
雖然事情沒辦好,但清晨時三人買了幾條新鮮的魚,總算讓司牧吃上了她們親手……買來的魚,味道還算不錯。
不過三人覺得,師公口中的這個不錯應該不是在誇魚,而是在誇親自下廚燒魚的譚柚。
管她啦,反正師公喜歡。
京中事情極多,且邊疆一直有戰事,從而顯得這些溫馨的小日常格外珍貴。
日子從三月到九月,秋收之後,朝中需要有人往邊疆押送糧草。
這差事本該落在吳嘉悅身上,最後卻是蘇虞接的差。
“要不還是讓小吳大人去吧?”有朝臣建議,“畢竟跟小吳大人比起來,蘇大人明顯更……較真。”
說是較真,其實是記仇。
為何這麼說,主要是最近邊疆有個新起之秀——
陳芙。
陳芙是之前陳侯的孫女,後來侯位被削,陳家在京中也算一落千丈。陳芙便是在那時下了決定,從軍。
她跟趙錦莉不同,她是從低層一點點爬上來的,實打實的功績。大司跟晉國開戰之後,她更是以勇猛打法聞名,跟無腦勇不同,她是帶著腦子的勇。
半年戰事下來,陳芙如今已經是小將了,在邊疆有一定聲譽跟名望。
但是吧,她跟蘇白蘇吳四人有舊仇,尤其是跟吳嘉悅和蘇虞。
當初太學院打架一事,就是陳芙先動手,吳嘉悅事後在床上躺了好幾天呢。除了吳嘉悅,便是蘇虞。
蘇虞當年一拳頭砸在陳芙臉上,這事眾人也都記憶猶新。
這次押送糧草,若是讓吳嘉悅去,小吳大人行事頗為坦蕩端正,有她老師譚柚的風採在,怎麼說都不至於為難陳芙。
可蘇虞就不一定了。
蘇虞是朝中公認的小狐狸,有人甚至覺得她拜了吳思雨吳大人為幹娘,比吳大人當年還圓滑,簡直青出於藍而勝於藍。
這人不僅在官場混得如魚得水,為人更是溫和有禮,那雙標志性的挑花眼總是似笑非笑,讓人猜不透她打的什麼鬼主意。
她甚至有可能表面跟你稱姐道妹,背地裡就在偷摸算計你。
所以此人去邊疆,沒人敢保證她會不會小肚雞腸,利用如今的官威,為難打壓陳芙。
這次跟她一起去的,還有趙老爺子跟趙錦鈺以及安從鳳。
老爺子年邁,跟司牧求了道聖旨,希望將來能葬在邊疆。
他說京城離邊疆到底是太遠了,跟京城比起來,埋葬著無數趙家人的邊陲小鎮更像是故土。
他人老了,想落葉歸根。若是有機會埋在那裡,也算是跟大家團聚了。
老爺子尤其是想趁著還能動彈,想親眼看看大司的疆土,看看大司的邊界線一步步往外拓展。將來就是到了地下,他都可以很驕傲得意的跟先人們說說如今的大司到哪一步了。
趙母趙父本想陪著去,可京中趙家還有傷兵要養老送終,離不開人。
最後決定,由趙錦鈺跟安從鳳送他過去。
司牧給安從鳳這個往屆二甲傳胪在邊陲小鎮尋了個縣令的空缺官職,許她帶家眷前往。趙錦鈺跟老爺子就是她的家眷。
臨出發時,蘇虞騎跨在馬背上垂眸朝下看。
時隔四五年沒見,安從鳳像是換個人,幾年前那股傲氣跟風流早已不見,整個人也清清瘦瘦的,無精打採不修邊幅。
瞧見她之後,隻對視一眼就別開視線。
既是不敢看,也是不願看。畢竟早就天差地別,再看也無用。
安從鳳現在想的再也不是三夫四侍,而是趙錦鈺來月事。安從鳳發現,她每個月能休息的日子,也就隻有趙錦鈺來月事的那麼幾天。
兩人成親差不多四年有餘,生了一兒一女,兒子今年三歲,女兒兩歲,長相都不錯也極為聰慧懂事,但都被留在京城。
趙錦鈺的說法是,邊疆兇險,小孩子就別去了。
這話聽在安從鳳耳朵裡就是,孩子太小,耽誤他跟她辦事。
安從鳳以前最享受的就是女男之樂魚水之歡,那種左擁右抱帶來的成就感讓她格外滿足。現在就不一樣了,趙錦鈺目光從她腰帶上掃一圈,安從鳳就覺得頭皮發緊。
如果她不願意,趙錦鈺就會說她不行。
趙錦鈺扶著老爺子從府裡出來,安從鳳看見了,不情不願地上前拿過他另隻手中的行李包袱。
蘇虞從馬背上翻身下來,扶著老爺子的另一隻手,將他緩慢送到馬車裡。
“別盤算啦,”趙錦鈺笑盈盈伸手拍拍安從鳳的臉蛋,“到了邊疆我就放你自由如何?”
他憧憬起來,“我阿姐在邊疆是將軍,身邊定有很多女人。”
安從鳳一雙眼睛瞬間陰沉起來,氣不打一處來,“你還想紅杏出牆?”
她什麼都沒有了,勉勉強強有個夫郎,他居然還想著出去找女人?!
“不啊,我要是找到合適的,就跟你和離,畢竟孩子都有了,你也就不稀罕了。”趙錦鈺渣的坦蕩,“要是沒有喜歡的,那就勉強再跟你過兩年。”
安從鳳,“……”
安從鳳一時間竟是不知道開心還是不開心。
四年的幽閉圈禁生活,早已讓她習慣了趙錦鈺。安從鳳垂眸嗤笑,目露譏諷,如今她竟然也有患得患失的感覺,真是被馴服了。
等趙家人告完別,蘇虞騎馬帶頭出發。
從京城到邊疆共兩個月時間,這還是走的比較慢的。畢竟老爺子年紀大了,馬車過於顛簸他身體受不了。
到了小鎮上,將老爺子安頓好,蘇虞帶著糧草繼續朝前出發,前往大營。
邊疆到底不如京城,冷都是幹冷,十一月的風從臉上刮過就跟鋒利的小刀子擦過一樣疼。
陳芙當年過來的時候,也才十六、七歲,她在京中侯府也是被驕縱長大,沒吃過苦。
可她一來就是四年,既沒嚷著要回去,也沒有當初陳府世女的架子,真就咬牙扛下來了,甚至靠自己在邊疆廝殺出一席之地。
蘇虞坐在馬背上,遙遙看前方路口身著紅衣前來相迎的少年將軍,對方已經從滿臉浮躁戾氣的武愣子,成長為一軍之將。
那雙標志性的鷹眼,也更為沉穩內斂。
風中,那身紅衣被風鼓起,獵獵作響。
陳芙身後眾人問,“蘇大人會不會給咱們使下馬威?”
畢竟蘇虞的名聲,她們也都聽說過,甚至私底下叫她“小吳思圓”,可見也不是什麼好詞。
陳芙目視前方,聲音沉穩,“不會。”
眾人不解,“為何?”
陳芙看著前方率先下馬的蘇虞,嘴角勾起笑意,“因為她夫子是譚柚,師公是長皇子,她是蘇虞,所以不會。”
眾人不懂,但蘇虞的確先下馬為敬,表示對浴血奮戰將士們的尊敬,是朝廷的一份敬意。
蘇虞站在馬邊看向陳芙,陳芙下馬走過來。
“好久不見。”蘇虞挑眉,眼裡露出笑意。
陳芙道:“好久不見。”
糧草交給專人負責,陳芙接待蘇虞,晚上將士們甚至還準備了篝火烤羊肉宴來款待京中來的使臣。
將士們圍著篝火載歌載舞談天說地,陳芙則跟蘇虞坐在不遠處看。
蘇虞拎起手中的酒壺朝陳芙那邊遞過去,“喝一個?”
陳芙拿起自己的酒壺跟她相碰。
邊疆的風是野的,酒是烈的,蘇虞一個京城來的酒罐子,喝完第一口都沒忍住仰天“嚎”了一聲,大喊,“痛快!”
陳芙笑著,喝水一般抿著酒,早就習慣了這辣味。
她看著遠方跳躍的篝火堆,問蘇虞,“夫子在京中如何?身體可還好?”
蘇虞歪頭看她,“想知道啊?那你不寫信自己問?”
陳芙把頭垂下,拿著酒壺的手臂搭在膝蓋上,“沒混出個樣子來,不好寫。”
“陳少將軍目標遠大啊,這還不算成績?”蘇虞手搭她肩上,“寫,大膽的寫,阿柚從來不在乎這些。”
陳芙默不作聲,隻提起酒壺跟蘇虞手中酒壺相碰。
兩人又聊起別的,蘇虞跟陳芙講京城,陳芙跟蘇虞講邊疆。換做幾年之前,打死兩人她們都不會想到她倆還有把酒言歡的一日。
當年的恩怨放在今日好像都不值一提。
"太子愛上救他的漁女,要將人納入側室。 然而漁女來到京城後得知太子與我早有婚約,自覺受辱,一氣之下要與太子一刀兩斷。 並放下狠話:「此生絕不做妾。」 太子聽後心疼,不顧旁人勸阻執意要與我退婚,他們成了京城人人都羨慕的佳話,而我卻成了飯後談資的笑柄。 面對不堪的流言蜚語,我笑而不語,我想要的可從來不是太子妃的位置。"
古裝言情
"穿成惡毒王媽後,我作為惡毒女二的眼線,被安排在家中虐待女主的兩個孩子。 包括但不僅限於,每天在接送他們放學的路上給她們投喂垃圾食品。 用他們的錢來滿足我的口腹之欲。 甚至強迫他們和我一起做家務,洗碗刷盤子,讓他們給我攢系統績點。 在傅家為非作歹了一年後,男主找到了兩個孩子的媽媽,我也被戳穿真實身份。 結果,小姐抱著我的大腿,“王媽!別走,我還想吃脆皮澱粉腸!” 小少爺更是將廚房刷了個幹幹淨淨,“王媽,隻要你留下,以後的家務都是我來做!”"
現代言情
"我正捏著燒火鉗準備燙掉胎記,眼前忽然飄過密密麻麻的彈幕。 【女配的月牙胎記被燙掉,女主就能搶走她團長千金的位置了。】 【你們不覺得女配很可憐嗎,不僅失去了千金的位置,還被男朋友下藥送給混混睡,一輩子都毀了。】 哐當一聲,手中烙鐵砸在我的腳上,疼得我驚聲尖叫。 門外男友的聲音立刻帶上幾分喜悅。 “秦星,胎記是不是沒了?”"
現代言情
"老公是制藥公司高層。 喪屍爆發時,他往自己身體裡打了抑制劑,故意勾引喪屍撕咬,成了第一個保留神智的喪屍。 摟著初戀的腰,他堂而皇之回到家,讓我和女兒為初戀搜尋食物。 女兒被喪屍撕扯時,他就在樓上看著。 直到我被喪屍淹沒,他也未發一言。 再次睜眼,我回到喪屍爆發當天。 這一次,我選擇躲起來。 我相信自己的國家!"
現代言情